贤良方正和举孝廉区别-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
1.孝廉的察举制
2.唐朝人才选拔制度
3.汉朝的孝廉是什么意思?是谁弄出来的?
4.孝廉在古代是什么意思
5.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
孝廉的察举制
汉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。前196年,汉高祖刘邦下求贤诏,令从郡国推举有治国才能的“贤士大夫”,开汉代察举制度的先河。把察举作为选官的一项制度是从文帝开始的。文帝前元二年(前178)下诏“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”;十五年又诏“诸侯王、公卿、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”(《汉书·文帝纪》)。
孝廉方正
汉武帝进一步把察举发展为一种比较完备的选官制度。一是对于察举人才的标准有了明确的新规定,凡儒家以外的各家均不得举,开创了以儒术取士的标准。二是取士包括德行、学问、法令、谋略四个方面的内容。三是察举分岁举和诏举两类。岁举为常科,每年推举。科目有孝廉和秀才。孝廉始为孝与廉两科,后来连称为一科。察孝廉的对象是地方六百石以下的官吏和通晓儒家经书的儒生,由郡国每年向中央推举,其出路是到中央任郎官。有名额限制,东汉和帝时制凡满20万人的郡国每年举一人,不满20万人的两年举一人,不满10万人的三年举一人。边境地区郡国人少,10万人以上则可以岁举一人。
孝廉的出路最多的是在皇帝身边当郎官,然后再由郎迁中央或地方官吏。举孝廉是察举常科的主要科目,是入仕的正途。举秀才的对象为现任官吏。到东汉为避刘秀讳,改秀才为茂才。茂才由州推举,所以人数比孝廉少得多。茂才的出路大多充任地方县令,比孝廉任用为重,但名额少。诏举,是由皇帝下诏察举人才,是临时性的特科。其特点是:诏举常在灾异之后举行。诏举人数不限,由诏令临时规定。诏举科目很多,也不固定,能把有专门才能的人推举出来。无论岁举孝廉、秀才还是诏举贤良文学,到中央以后均需经过考试。
考试办法有对策(命题考试)和射策(抽签考试)两种。对策多用于考试举士,射策多用于考试博士弟子。凡属诏令推举之士一般是由天子策试;郡国岁举之孝廉、秀才则由三公府考试。儒生考经学,官吏考举奏,通过考试选出优等生,报皇帝录用。考试实际是量才录用。察举制在西汉到东汉初曾起过重要作用,为封建国家选拔了大批有用之才。以后随着政治日益腐败,察举不实的现象渐趋严重。到东汉晚期,已成为豪强或官吏安插私人的工具,完全失去了网罗人才的作用。
唐朝人才选拔制度
唐朝是一个人才辈出的时代,可唐朝的选才标准却有点怪,唐时的《选举志》提出选拔人才的标准是:一曰身,即体貌丰伟;二曰言,即言辞辩正;三曰书,即楷法遒美;四曰判,即文理优长,这四条标准,第一是看长相,第二是看语言表达能力,第三是看书法,第四才是看文章。
以这样的标准选人,一定会让一些有才而貌陋者落选,其实,这四条标准也确使一些有才无貌者吃了大亏,留下名句“今朝有酒今朝醉,明日愁来明日愁。”,“酿得百花成蜜后,为谁辛苦为谁甜?”的晚唐著名诗人罗隐,大概就属于这类吃亏者。
据《南部新书》记载,罗隐虽然诗写得好,可其长相却相当困难,因此屡试不第,到底长相困难到何种程度呢?书中举出一例:斯时,罗隐诗之大名,不但在市井中流传,同时也传入闺阁之中,曾经当过宰相的郑畋,有个小女儿就非常喜欢罗隐的诗,甚至喜欢到了想嫁给他的程度。
而郑畋却是宰相肚里能撑船,对女儿的天真想法,既不表示赞同,也不表示反对,而是在一次罗隐前来拜访时,让女儿隔着帘子观察自己的偶像,这次隔帘观察的结果,如同时下网恋的“见光”一样,从此以后,郑**就不再读罗隐的诗了,更不要说想要嫁给他这一回事了。
正因为罗隐貌陋如斯,以唐朝的选人标准,就难怪罗隐会屡试不第了,以这样的选人标准,我们也就能够理解,才华横溢而相貌丑陋的钟馗,为何会在殿试不中后,触柱身亡了,也就能够理解,何以诗圣杜甫也会屡举进士不第,可能就与诗圣的体貌不够丰伟有关,因为书中没有明确记载诗圣的体貌特征,只好在此妄言猜度了。
以这样“四项基本原则”的标准选人,是不是唐朝的官员就应当个个俊朗、人人轩昂了?当然不是!
从《新唐书》中可以知道,也有官员长相如鬼的,譬如,中唐时的卢杞就是这样相貌如鬼的人。
汉朝的孝廉是什么意思?是谁弄出来的?
举孝廉,是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。孝廉是孝顺父母、办事廉正的意思。但由于这种制度无法避免举荐者徇私舞弊、任人唯亲,结果举荐出来的孝廉往往名不副实。当时就有这样的民谣:“举秀才,不知书;举孝廉,父别居。寒素清白浊如泥,高第良将怯如鸡。
孝廉在古代是什么意思
孝廉在古代是孝顺亲长、廉能正直的意思。
孝廉是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,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,互相吹捧,弄虚作假,当时有童谣讽刺:“举秀才,不知书;举孝廉,父别居。”孝廉科就是察举孝子廉吏,汉惠帝吕后都曾有诏举孝悌力田之举。汉武帝确立了独尊儒术的基本政策,选拔统治人才特别重视人的品德。
根据儒家的思想,强调为人立身以孝为本,任官从政以廉为方,因此,察举孝廉被确定为选拔人才的最重要的科目,成为汉代察举制度最有代表性的典型科目。察举孝廉原为两个科目,汉武帝元光元年(公元前134年)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,就是举孝一人,察廉一人。
孝廉制度的作用
汉代采用推荐和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录用人才,为作家群体的生成提供了许多机遇。西汉朝廷诏举贤良方正,州郡举孝廉、秀才,东汉又增加敦朴、有道、贤能、直言、独行、高节、质直、清白等科目,广泛搜罗人才。
两汉选拔人才注重学问品行,也不排斥对有文学创作才能者的录用,许多作家之所以能够脱颖而出,主要并不是他们经通行修,而是在于他们的文才。尽管以文才录士在两汉用人制度中并不居于主导地位,而仅是一种补充手段,但它对两汉作家群体的生成却起到了推动作用。汉代不仅中央朝廷、诸侯王,甚至有些身居要职的外戚都以文才取士。
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
1、世卿世禄制
根据《史记》记载,我国最早的人才选拔制度应为西周时期的世卿世禄制,具有很大的缺陷性,因为该制度本质上是为世族阶级服务的,这就导致寒门子弟根本难以通过该制度翻身。
之后,随着西周宗主地位的衰弱,世卿世禄制度也开始消亡,取而代之的是春秋战国时期的荐举制以及军功制。
2、荐举制
《左传 昭公十七年》中记载了这样的一段话:“天子失官,学在四夷。”大致意思是说教育开始逐渐地普及,这也是荐举制产生的主要原因。当时的统治者为了加强国家的实力,便不再如昔日世卿世禄制一样只提拔贵族子弟,而是不管出身贵贱,依照能力来安排官职。
于是许多人便或毛遂自荐或被他人推举,步入到了仕途之中,比如说诸位很熟悉的荆轲,他便是被人推举给太子丹的。《史记》有文可证:“田光急见荆轲,言举荐之事,荆轲应之。”
3、军功制
与荐举制同处一个时期的还有军功制,这种制度是因为春秋战国时期战争频繁,统治者为了激励百姓从军,也为了能选拔军事人才,提高本国军事实力所设置的一种选拔制度。战国时不少士兵便是通过军功制一跃成为将军,甚至名垂千古,最为著名的便是长平之战坑杀了四十万人的白起。
客观来讲,这两种制度即使是以今天的眼光来看,也极难挑出毛病,它们皆是符合时代背景的产物,为日后中国人才选拔制度开拓了一个新方向。
4、察举制
待到秦汉建立后,便在荐举制的基础上加以发展,形成了察举制度。《文献通考 卷二十八 选举考一》记载:“孝武元光元年冬,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。”
察举制跟荐举制本质上是一样的,只不过更加专业化官方化,是需要地方向中央推举人才,并且人才还要接受考核,没有荐举制那样随意。因为察举制的考核很注重品行,所以也有人称其为“举孝廉”,汉光武帝刘秀的叔父刘良便曾是举孝廉出身。
值得一提的是,察举制虽然为士人为官提供了途径,但却依旧被贵族阶级所掌控。许多察举出身之辈,并不是真的品行高尚才华横溢,而是买通了考察官,或是背后有官僚阶级的支持。对于这种情形,甚至有史学家称“一场作秀的察举”,足以见制度背后的腐败。
5、科举制
之后,便是古代实行时间最长,也是最完善的人才选拔制度——科举制。科举始建于隋朝,后来唐朝对其加工完善,历朝历代进行一些改动,继续沿用下去,一直到1905年时,这项制度才被废除。科举对中国社会历史进程起到了强有力的推进作用,故有学者认为“科举即是古代的高考。”
唐朝时,科举考试流程则为乡试---省试---吏部复试,主要分为常科以及制举两类。北宋时,科举有了进一步的发展,将考试程序进行了改革,把吏部复试改为了殿试。
并在此之后成为北宋的定制。除此之外,为了防止考官舞弊,考试后一律将卷子密封,把考生的名字所遮掩住,并且不允许在卷子上留有特殊印记,有些类似于如今的高考阅卷。
而且为了得到更多人才,北宋也对科举进行了扩招,根据《宋史》记载,宋太祖在位期间便录用了近万人的科举取士,远比唐朝要多。这跟宋朝重文轻武的制度是有所关联的,正因此,才有学者发出:“宋朝是读书人最幸福的一个朝代”这样的感慨。
元朝时,科举经常停考,并且并无太多新意,在此就不多做叙述。明朝时科举有了新的变化,它开始跟学校制度结合起来,想要参加乡试,就比如成为各级行政单位的生员亦或是国子监的监生。
并且,明朝的科举考试的流程也进行了一些小修改,将省试换为了会试,在乡试之前还加入了一个县府院试。清朝时则是沿袭明代,几乎没有任何改动,只是使学校制度跟科举制度完全融合在一起,并把县府院诗改为了童试。
科举制度相比较之前的几个选拔制度,其优点不言而喻。它帮助了更多寒门子弟进入仕途,让士人看到了一条光明大道,也给国家带来了太多人才,著名的爱国诗人文天祥以及一代文豪苏轼便是科举进士出身,还都是二十岁考上进士的学霸人物。
不过科举的局限性也很明显,它还是做不到如当今高考一样绝对的公平,不少地方的考试依旧有舞弊现象,甚至就连最重要的殿试,也完全是看皇帝心情而定。并且科举太过板,尤以清朝的八股文最束缚士人思想,这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人才的损失。
扩展资料
隋唐科举的积极意义:
隋唐时期创立的科举制度有积极意义:剥夺了士族地主的政治特权,削弱了地方豪强士族的势力,使封建官吏的选拔和任用权收归中央,有利于消除地方和中央在选官方面的腐败,改变了自秦汉以来以荐举为主的官吏选拔制度,是历史的一大进步。
通过科举考试,向整个地主阶级开放仕途,有利于笼络人才,缓和了矛盾,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。科举制度把读书、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,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,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,有利于政局的稳定,推动了教育和科技文化的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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