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琴俱亡琴不调的原因-人琴俱亡子猷为什么不悲不哭
1.人琴俱亡中的“了不悲”“都不哭”与“恸绝良久”矛盾吗?为什么
2.课文开头写子猷“了不悲”“都不哭”,后来又写他“恸绝良久”,这是否矛盾呢?请说说你的看法。
3.人琴俱亡的文意理解
4.人琴俱亡中怎样理解子猷的“语时了不悲”和“都不哭”
人琴俱亡中的“了不悲”“都不哭”与“恸绝良久”矛盾吗?为什么
不矛盾,因为“了不悲”“都不哭”是子猷强压内心痛苦,没有表现出来而且。而“恸绝良久”是压抑不住自己痛苦的心理,把凝结在心中的痛苦和悲伤强压在心中,最终喷涌而出,一发不可收拾。
这是我们语文老师叫我的哈。大概是这样。
课文开头写子猷“了不悲”“都不哭”,后来又写他“恸绝良久”,这是否矛盾呢?请说说你的看法。
子猷与子敬有着深厚的手足之情,两个人都患了重病“了不悲”、都不哭一方面是因为他自知不久离世,到那时可以和弟弟在九泉之下相见。另一方面,子猷听不到子敬的病况,猜测他已经了。"了不悲"、“都不哭”是强制抑制自己悲伤的结果,并不是不悲痛,“物极必反”等到人琴俱亡,睹物思人,触景生情,就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悲伤之情,悲痛之情喷薄而出,所以“恸绝良久”
人琴俱亡的文意理解
原文
王子猷、子敬俱病笃,而子敬先亡。子猷问左右:“何以都不闻消息?此已丧矣。”语时了不悲。便索舆来奔丧,都不哭。
子敬素好琴,便径入坐灵床上,取子敬琴弹,弦既不调,掷地云:“子敬子敬,人琴俱亡。” 因恸绝良久,月余亦卒。
翻译
王子猷、王子敬都病得很重,而子敬先了。王子猷问手下的人说:“为什么总听不到(子敬的)消息?这(一定)是他已经了。”说话时脸上看不出一点悲哀的样子。就要轿子来去看望丧事,一路上都没有哭。
子敬向来喜欢弹琴,(子猷)一直走进去坐在灵床上,拿过子敬的琴来弹,几根弦的声音已经不协调了,(子猷)把琴扔在地上说:“子敬啊子敬,你人和琴都了!”于是痛哭了很久,几乎要昏过去。过了一个多月,(子猷)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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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处《晋书·王徽之传》:“献之卒,徽之……取献之琴弹之,久而不调,叹曰:‘呜呼子敬,人琴俱亡!”
释义:子猷:王徽之 字子猷,王羲之的儿子 子敬:王献之 字子敬 王羲之的儿子 亡:去,不存在。都:总,竟。了(liǎo):完全。舆(yú):轿子。调:协调。“人琴俱亡”,表示看到遗物、悼念者的悲痛心情。
人琴俱亡中怎样理解子猷的“语时了不悲”和“都不哭”
《世说新语》的语言精练含蓄,隽永传神,苏教版语文实验教材八年级上册的《人琴俱亡》无疑是一篇体现该书语言特点的代表作品。而正因为作品言简意丰,给我们准确理解文句含义、正确认识人物形象、正确把握文章主题带来了一定的难度。对该篇作品的理解和分析,配套教参上的一些观点实在不敢苟同,我校师生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纷纷发表了不同意见。现将我校部分师生对该作品的一些与《教参》观点相左的理解和思考整理如下,以就正于各位专家、同行。
一、子猷为何开始时“语时了不悲”、“都不哭”,后来又“恸绝良久”?
《教参》说,“子猷前面之所以不悲痛,是因为他自知自己也不久于人世,到那时就将和弟弟又在九泉之下相见了。”译句时,也将“语时了不悲”译为“说话时完全不悲伤”。
我们认为,亲人先走一步,活着的家人亲友,即使第二天即将命赴黄泉者,也定将为之而哀痛无比。王子猷根本不可能有《教参》所述的想法。如果王子猷果真有此想法,那么后来他为何又“恸绝良久”?显然不能自圆其说。
其实,“语时了不悲”应该理解为“说话时脸上看不出一点悲哀的样子”,而不应理解为“说话时完全不悲伤”。估计到弟弟已经先他而去了,王子猷的心里肯定是十分悲痛的,“完全不悲伤”是不可能的,只是当时并没有在脸上显露出来而已,这说明了王子猷性格坚毅、刚强的一面。
推测弟弟已,但并没有亲眼见到证实,按照常理,也是不该哭的,特别是对于一个刚强的男人来说。所以一路上“都不哭”,也是十分正常的。到亲眼见到子敬真的了,“恸绝良久”——子猷终于抑制不住心中的悲伤,痛哭失声,悲恸欲绝。
前段的“了不悲”、“都不哭”与后段的“恸绝良久”构成了鲜明的对比:一个刚强的男人悲伤至此,兄弟之间的感情该有何等之深,不言自明。
我们认为,这样的理解,才是合情合理的,也是前后一致、不自相矛盾的。也只有这样理解,我们才能领略到作者在区区几十字之内,将文章作得如此对比鲜明、抑扬有致、波澜起伏的精妙笔法。
二、王子猷为何“径入坐灵床上,取子敬琴弹”?
王子猷弹琴的目的,并非为试琴的好坏。兄弟俩相知相亲,王子猷深知琴为弟最爱,所以在以琴祭弟之前,用弟之爱琴为弟弹上最后一曲,为弟送行,以慰亡灵。兄以这种特殊的方式与弟作最后的告别,《教参》无只字点及。
如何送别、悼念子敬,子猷在“索舆奔丧”之前就主意已定,所以“径入坐灵床上,取子敬琴弹”,没有丝毫犹豫和考虑,没有其它的过渡与枝节,一进门便直奔主题。
三、为何“弦既不调”?
我们罗列出了“弦既不调”的几种可能:
1、琴已破,不能弹了。
2、琴弦未校好,弹不成了。
3、琴是好的,子猷因过度悲痛,弹到后来弹不去了。
我们大多数人都认为,琴是子敬心爱之物,陪伴他的不可能是一张破琴;即使琴弦未校好,弹之前调校一下就无问题。讨论之后大家一致认为:人如过度悲痛,便话不成句,歌不成曲,如《最后一课》中的韩麦尔先生。子猷欲弹琴一曲以送弟,可是因自己病重,更因心情十分悲痛,弹到后来,曲不入调,琴不成声——“弦既不调”。非琴不调也,实人不调也。兄为弟痛,兄弟情深,“不调”两字是最好的注脚。
《教参》将“弦既不调”译为“几根弦的声音已经不协调了”,将琴弦“不调”的原因归诸琴,而非人,可以说是对人物形象把握不准,对此句对全篇主题的重要作用认识不清。其实此句应译为“弹到后来,子猷的琴声渐渐不协调了。”
四、子猷为何将琴掷地?
琴是子敬的心爱之物。人已亡,琴犹在。子猷弹完送别之曲,将琴掷地的意图,就是让琴随亡人而去,继续追随陪伴已故主人。弹琴、掷琴,都是子猷悼念子敬的独特方式。因为兄深知,只有这样的方式,才最合弟意;这两件事只有为兄的来办,才能尽兄对弟的一片情意。这也是子猷不顾重病在身,立即“索舆奔丧”的目的。
基于此,“子敬子敬,人琴俱亡”一句,应该译为“子敬啊子敬,你人既然已经了,那么就让你心爱的琴也追随你而去吧。”《教参》将此句译为“子敬啊,子敬啊,你人和琴都了。”完全照字面直译,且无一句对此句的评析说明。这样的处理,一是没有点明子猷掷琴祭弟之意,二是没有表现子猷对弟的至真至诚之情。作为作品题目的一个关键句,就这么简单粗浅的处理了,我们都有不同想法。
五、课后“探究与练习”第一题该如何答?
原题为:课文中哪些语句最能表达子猷与子敬的兄弟之情?“取子敬琴弹,弦既不调”,你认为“不调”说明了什么?
对第一问,《教参》说,“何以都不闻消息?此已丧矣。”“了不悲”“都不哭”“径入坐灵床上,取子敬琴弹”“子敬子敬,人琴俱亡”和“恸绝良久”“月余亦卒”,都表现了子猷对弟弟的兄弟之情。
我们认为:第一,既然曰“最”,就不应这么滥。第二,“了不悲”、“都不哭”只起到与“恸绝良久”作鲜明对比的作用,其本身并不能表现兄弟情深,应该剔除。而“弦既不调”、“掷地”两语,前者表现了子猷痛失胞弟的十分哀痛之情,后者道明了子猷掷琴祭弟的悼念方式,皆应纳入。
对第二问,《教参》说,“不调”既是写实际情况,也包含了“人琴俱亡”的凄凉。
这个答案包含以下两个基本观点:
第一,“不调”只是指琴,与子猷无关。人已亡,琴已破,所以琴声不协调。这样的理解,未能正确把握子猷弹琴送别胞弟的目的,未能理解“不调”两字之中所蕴蓄的子猷当时十分悲痛的心情。
第二,“人琴俱亡”,是指人已了,琴已破了,故而十分凄凉。既然琴已破了,子猷再将它摔在地上也就无妨了。这种想当然的浅薄的理解,没有认识到子猷“弹琴送弟”、“掷琴祭弟”这两个悼念胞弟的独特方式,以及其中所蕴含的兄弟之间的至深情意,文句含义由此而曲解,人物形象因此而模糊,作品主题因此而受影响,作品的品位也因此而降低。甚至可以说,如果我们按《教参》的观点去解读这篇文章——子猷去奔丧,发现子敬的琴已坏了,于是把琴摔到地上,说“人和琴都了”——的话,这篇作品就根本没有入选教材的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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